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土地补偿款莫名“消失” 达川区处理5名相关责任人

达州日报 2017-06-30 10:45 大字

[摘要]达川区处理5名相关责任人

本报讯 前不久,达川区金垭镇金通村一桩令人惊愕的土地补偿款“消失”案例真相大白:有家单位来金通村建铁塔,要占地伤苗,共给村里赔付了19余万元,可竟有10余万元从村支部书记手里“消失”。经过查实,5名侵占村民土地补偿款的村干部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经查,2015年9月,达州市电力集团在达川区金垭镇金通村新建10座铁塔,施工方以每座铁塔1.68万元的价格与金通村签订了占地补偿以及青苗赔偿协议,项目结束后又追加了3万元的补偿款,两次补偿款项共计19.8万元。

工程实施后,市电力集团如数将19.8万元补偿款给付了金垭镇金通村。然而,这笔补偿款到位之后,该村村委并未入账,所有现金都保管在原村支部书记米正彪手中。调查发现,19.8万元的补偿款没有全部用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只是按照1座铁塔3500元的标准将钱拨付给各村民小组,由各村民小组长进行分配,共3.5万元。米正彪将部分剩余款项以工作经费为由,分配给其他村干部每人2000元,且目前还有4.2万元在他个人手中。此外,剩余的10多万元补偿款不知去向。

该补偿款被侵占问题曝光后,达川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发现金通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补偿款问题属实。达川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金垭镇金通村原村支部书记米正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该村现任村支部书记(原村主任)孙再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金通村村支部书记职务;给予该村原村副主任黄文明、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米德均党内警告处分;对金垭镇原纪委书记、金通村驻村干部谢世英诫勉谈话,并将补偿款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同时,达川区在全区加大了对补偿款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资金监管力度。

(本报记者 闫军)

新闻推荐

朋友圈里骂朋友法院判“在朋友圈道歉3天”

起因——朋友间闹了矛盾,两人通过短信用粗俗的语言辱骂对方,其中一方将短信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并配上对方的照片……起诉——张女士将朋友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当面道歉,并通过当地媒体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

阆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阆中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