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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阆中建立“一清四定”机制开启政策“绿灯” 为贫困群众就医减负

南充日报 2016-09-21 00:00 大字

●邓斌 刘鹏

地处川东北低山区向川中丘陵区的过渡地带,阆中地势奥衍,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环境较差,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为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问题,该市创造性建立 “一清四定”机制(即:查清病因、定医疗机构、定常用药品、定药品价格、定补助政策),千方百计减轻贫困群众的医疗负担。

查病因 绘制区域疾病谱

“排在前三位的贫困人口患病病种分别是脑血管病、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这是阆中市卫计部门对全市患病贫困人口摸底后得出的结论。

阆中贫困人口基数大、程度深,仅省定贫困村数量就达142个,患病贫困人口达数万人。为准确掌握患病贫困人口实际情况,阆中市组织卫生部门精干力量,深入开展贫困人口疾病排查行动,为患病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排查行动前,该市对参加入户调查的600余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并确定了调查对象、调查目录等统计口径,做到调查数据精准、严谨。据统计,该市共有因病致贫户9609户,患病人口13278人。其中,3126人发生过重特大疾病,12403人需长期用药,3302人是病残患者。

定阵地 搭建就医“便民桥”

玉台镇万家桥村是个合并村,村民居住分散,村医在自家设置了医疗服务点,难以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为方便当地群众就医,该村选择了群众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地质条件安全的地方重新规划建设了村卫生室。如今,建筑面积60多个平方米的村卫生室已经建成,方便了村民就医。

为实现“小病不出村、轻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的目标,该市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为贫困群众就医搭建便捷的服务通道。依托国省项目和专项资金,该市筹集资金1.2亿元,先后实施基层卫生建设项目200多个,新建(改造)医疗卫生机构11万多平方米,不断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该市46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按国家卫计委标准化建设要求新建村卫生室183个,还将建设257个村卫生室。

“我是个老病号,以前经常到乡上或者市上去看病,非常不方便。现在家门口建起了卫生室,看病都不用出村。”双龙镇连山寺村村民董大银今年60多岁,患有高血压、风湿等多种疾病。去年以来,该村按照“六室分开”标准建设卫生室,诊断室、治疗室、健康教育室、药房、病房以及观察室一应俱全,有长期坐诊医生1名。目前,该卫生室已建立村民健康档案380份,年门诊量约1000人次。

据了解,阆中市各村卫生室按照有人员、有设备、有标牌、有制度、有药品、有服务、有健康教育宣传栏“七有”标准建设,贫困群众可根据自身病情自主选择就近就医或者到乡镇卫生院、市级公立医院诊治。

该市还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新农合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设“精准脱贫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建起了服务贫困人口的绿色通道,方便贫困人口就医。

定价格 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为更好地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该市组织开展了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行动。统筹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全面建立市级公立医院与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之间的远程会诊平台,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充分调动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力量,组建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签约医生团队近200个,对患病贫困人口实行结对帮扶,并将贫困户享受的服务项目、救助政策、医疗救助的报销标准和流程等内容制成“脱贫攻坚医疗救助明白卡”,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辖区内贫困人口的疾病发生谱,结合《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购置和配备药物,并严格执行国家药物价格政策,做到不加价、不提价,提高同效价低药占比,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组建了扶贫医疗巡诊队70多支,对全市142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医疗巡诊活动180多次,义诊义检2.15万多人次,免费发放药品10万多元。

定政策 持续放大惠民实效

河楼乡白虎村村民王周华不幸患有食道癌,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今年8月,他再次入院,花去住院费1657.6元。该市按照医疗救助30条政策,对其进行了补助,本人不花1分钱就得到了及时治疗。

据介绍,根据贫困人口具体情况,该市出台医疗救助30条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七免两补助”、“先住院、后结算”制度和“一站式”服务、“一完善、一降低、两取消、三增加”等补偿政策,为贫困人口开启了政策“绿灯”,持续放大扶贫政策惠民红利。根据政策,贫困人口在该市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住院,凭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就可以免交住院押金;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出院时结清个人自付费用(住院总费用的10%)即可退证出院,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财政、民政等部门结算。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就医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等7项免费政策,及时对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和0至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治疗恢复给予相应补助,有效减轻了患病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据介绍,1至7月。全市共免收贫困人口一般诊疗费30.18万元,减免贫困人口白内障住院费70多万元,减免补助贫困人口医疗费用1000多万元。

此外,该市还调整住院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就诊实行“一完善、一降低、两取消、三增加”补偿政策。“一完善”即完善总额管理制度。“一降低”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两取消”即市内住院取消入院预付款制度、取消住院起付线。“三增加”即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增加5%;14种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年末报销时,取消起付线,按实际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的80%报销,封顶线6000元/年/人;可在门诊治疗的21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就诊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政策予以报销,全年个人累计补偿封顶线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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