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抚养亲生女 男子将她弃于法庭
本报讯(记者 张蓉萍)日前,阆中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一审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女童的母亲作为原告并没有亲自出庭,女童的父亲作为被告,对女童的抚养责任更是百般推诿,甚至将3岁女儿粗暴地弃于法庭之上。昨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在法庭干警的帮助下,女童终于回到亲人身边。
当日,在庭审结束后,女童的父亲悄然离开法庭,将3岁女童丢在了现场。河溪法庭干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拨打女童生父的电话,但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而女童母亲的电话也无法拨通。不到3岁的女童却浑然不知眼前的一切,依然露出天真的笑脸。寻找孩子父母的工作刻不容缓,河溪法庭干警们一边继续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小孩父母情况,一边给小孩买来零食安抚。通过法庭干警耐心引导,女童终于说出了她就读的幼儿园老师的名字。
了解到这一重要信息后,承办法官马上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幼儿园老师的信息。随后,河溪法庭干警带上女童,驱车前往幼儿园,找到女童的老师,又通过老师联系到了女童的祖母。半小时后,孩子父亲来到幼儿园,河溪法庭干警对其丢弃亲生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告知遗弃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女童父亲意识到他的错误,保证决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
“近年来,因同居关系导致的子女抚养纠纷屡见不鲜。大多数因为男女双方年龄均较小,经济能力普遍较差,责任意识、法律意思淡薄,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孩子,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这样的社会现象需要引起公众重视,抚养责任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有法律强制约束。父母逃避责任将可能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严惩。”河溪法庭干警这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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