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惯性思维 强化“红线”意识

绵阳日报 2018-10-31 07:12 大字

□陈巧王燕本报记者赵斌

“反正横竖都是为村民办事,又没有把套取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都是用于集体开支的,这样干也违纪?”“对!‘这样干’,也违纪!”执纪人回答铿锵。近日,梓潼县二洞乡纪委给予村支部书记贾某党内警告处分。

“他尽职尽责,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做好村上各项工作,深受村民拥护和信赖。”这是二洞乡建国村村民对村支部书记贾某的评价。也正是凭借这份拥护与信赖,贾某在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余载。

在这十余载里,贾某利用丰富资源在建国村发展野猪、跑山鸡等养殖产业。加强水泥路、老年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5至2016年度的综合考核中,建国村荣获“一等奖”、安全生产工作“第一名”。

2015年建国村被乡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党支部”。

2016年建国村被绵阳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乡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党支部”。

2015年,贾某被县委评为“优秀支部书记”。

……

在建国村,村“两委”成员对贾某的业绩如数家珍。

今年6月,梓潼县纪委收到了一份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处理书直指建国村原支部书记贾某涉嫌以权谋私,将本村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703万元发放到家属个人银行账户的问题。

梓潼县纪委监委立即责成第五纪检监察室指导二洞乡纪委进行办案。随后,二洞乡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被点赞的好干部,怎么会……?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还得从老贾“这样干”说起。

2015年,梓潼县林业局拟向二洞乡建国村二组和五组的退耕还林农户发放补助金,经核算两个组退耕还林面积共计100亩。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经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分批次发放至农户手中,其中第一次每亩补助0.08万元,第二次每亩补助0.03万元。

“当时集体资金很紧张……,一着急就犯了错误。”在接受审查时,贾某懊悔地说。

2016年,贾某私自决定,按照农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70.23亩上报,同时将剩余29.73亩以其女儿贾某某的名义编制成虚假材料上报套取资金,待资金到账后,全部取出纳入村级账务。

“贾书记,扶贫代养场5月份就要进村施工,但是现在道路不通,可能会影响施工进程……”

老贾也算是绞尽脑汁“想办法”。当机立断将套取的这两次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2703万元全部用于代养场的道路建设。

今年8月20日,建国村党支部讨论关于贾某的处分时,多数与会党员认为其虽然套取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但他没有私心,全部纳入集体账户,又没有中饱私囊,而且也是为了工作的开展……建议不对其进行处分。然而,纪不容情,为工作、无私心并不能成为违纪的理由。

今年8月22日,梓潼县二洞乡纪委给予贾某党内警告处分。二洞乡建国村党支部书记套用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纳入集体账户,用于修建便道,是兼顾了想干好工作,也是大多数基层干部没有私心,为民服务的“惯性思维”,但违反了相关规定,贾某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不能因为出于“干好工作”和没有私心而免于处分。

“我作为村支部书记,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违反了党的纪律,破坏了党员的形象,这是极其错误的。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一定遵纪守法,履行好党员义务,请组织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贾某后悔地说。

对此,二洞乡纪委书记罗在旭分析认为,像老贾“这样干”的村干部不在少数,也是大多数基层干部的“惯性思维”,出于“干好工作”和自以为“没有私心”为民办事的考虑。殊不知,缺乏法规度量的“干好工作”是经不起法纪检验的。对于“这样”干事的村干部,要不断强化他们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他们时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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