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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设施“跑冒滴漏” 绵阳7家排放超标企业法人被约谈

四川日报 2015-02-06 10:48 大字

本报讯(邹俊川)新《环保法》实施后,绵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零点行动,对全市40多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良好,但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良,自动监控系统未验收,废水超标排放等现象。近日,绵阳市环保局约谈了7家企业的法人,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将进行回访督查。 如果到时发现整改没到位,将对企业进行按日罚款。

在位于梓潼县的绵阳超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检查时,检查人员进厂时曾受阻,进入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存在多处“跑冒滴漏”,污水总排口设置不规范,且没有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对该企业排放的水取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超标39.4倍。在四川长林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格栅池未用固定管道,而是使用了不规范的移动外接管,二氧化氯发生器停用,废水不能进行有效处理。在对排放的水进行监测时发现,其氨氮超标5.5倍;二氧化氯接触池外排废水氨氮超标4.8倍。此外,另有5家企业排放的废水采样监测显示部分指标超标。

约谈会上,绵阳超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塘汛污水处理厂、上海梅林绵阳有限公司、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林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梓潼林江苎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及梓潼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7家企业存在的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被通报。对各自存在的环境问题,7家企业法人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排查问题、落实整改,达到环保要求。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后,个别企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还存侥幸心理。”绵阳市环保局局长李作虎表示,“约谈后,绵阳市环保部门将对此进行回访督查,确保每一个污染源企业达标排放,以实现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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