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不服监管 重新收监

四川法制报 2020-08-05 00:57 大字

李某被异地法院判处缓刑后,在户籍所在地盐亭县进行社区矫正。然而,李某在此期间不服监管,监管部门多次发出警告,他仍我行我素。近日,在盐亭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李某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19年10月29日,李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云南省景洪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缓刑期间,李某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故不接听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经多次警告训诫谈话后仍不改正。盐亭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收监案过程中,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针对李某有犯罪前科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检察机关建议提请撤销缓刑,并指导监管部门完善收集李某违反规定的相关详实证据,使该案在法院第一时间得到快速裁定,李某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何斌 王小丽 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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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盐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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