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返利 40人受骗26万余元
本报讯(卫星)近日,盐亭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田某、廖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缓刑1年,各被罚款20000元。
2017年8月,田某、廖某经中间人介绍,引进某保健品公开宣传、销售,并表示交1290元至25800元现金可享受不同等级会员,获得代金券、兑换现金、免费旅游等。田某、廖某先后吸收40名受害人资金470850元,案发时无资金返还,给集资参与人造成265721元经济损失。案发后田某退赔140000元,廖某退赔40000元,办案机关在中间人处追缴非法所得21543元,为集资参与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1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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