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友起纠纷他竟下狠手

绵阳晚报 2019-09-20 07:44 大字

本报讯(苏奇元卫星记者邓勇)工友之间发生纠纷,男子姜某某没能按捺住自己的火爆脾气,先是两次用钢管袭击对方,被旁人拉开后又拿起了榔头……最终,等待姜某某的,则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

2019年4月27日,被告人姜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因工作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拉扯,被工友拉开。随后,姜某某用一根一米左右的钢管打向陈某某,陈某某躲开后,姜某某又换了一根更长的钢管,继续打向对方。因躲避不及,这一次,钢管打在陈某某左手手臂,旁边的工友再一次将双方拉开。就在这时,姜某某又顺手操起一个榔头打在陈某某臀部,直到工友第三次将两人分开,事情才平息。事后,在公安机关协调下,姜某某向被害人赔偿了2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盐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姜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新闻推荐

进企业 到农村 下社区 大学生暑期实践“逐梦”云溪

本报讯(记者李锦辉)近日,盐亭县云溪镇召开2019年“逐梦计划”欢送会。据了解,“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党政机...

盐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盐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