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借款人 获刑三年赔百万
本报讯 为讨1万元,结果赔掉100万元。3月5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樊某、郭某、龙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半;判处龙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今年44岁的重庆人樊某做生意时,把自己的1万元钱借给盐亭县的章某,樊某屡讨不得。去年11月11日,樊某叫上两个员工郭某(1989年生,江油市大康镇人)、龙某(1993年生,江油市中坝镇人)来到盐亭,要章某还钱。被章某拒绝后,三人把他挟持到江油一商务酒店并对其进行语言威胁、恫吓。到了凌晨,章某趁人不备,跑进厕所,喝下了“洁厕王”,之后出现干呕、呻吟等症状。郭某、龙某向樊某报告,樊某认为其装病,不予理会。又过了一个钟头,章某出现强烈呕吐症状,三人才发现章某喝了“洁厕王”,赶紧把他送到医院抢救。
后经鉴定,章某因喝“洁厕王”导致消化道化学性烧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8级。在治疗过程中,樊某支付了章某医药费等62万元,并按协议再赔偿章某38万元。
(兰有斌 本报记者 田明霞)
新闻推荐
本报讯一小偷在墙壁上打洞偷牛,还牵去派出所登记备案,结果当场露马脚被抓获。3月11日,江油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盐亭男子刘××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刘××现年23岁,盐亭县人。去年...
盐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盐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