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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残疾老人这个冬天不觉“冷”

绵阳日报 2013-12-07 02:32 大字

本报讯 因与村民发生纠纷,被人用水果刀刺成四级伤残,虽然获得法律支持,但对方却无偿还能力。两个女儿又身患重病,生活困难。这让残疾老人申丕清的生活陷入困境。4年时间过去了,这个贫病交加的独居老人这个冬天过得怎么样?12月4日,记者来到盐亭县黄甸镇三学村5组探访了他。

不幸降临 被人刺成伤残

4日,记者经过2个小时的车程,来到黄甸镇三学村5组申丕清家,恰逢盐亭法院、黄甸镇政府的领导也来看望他。“现在党的政策好哦,有困难都会得到政府的关爱。”今年68岁的申丕清说。

老人说,2009年,因与三元乡的冯某某争吵,被冯某某用水果刀刺伤左胸及右上臂,共住院12天,花去医疗费近3万元,肇事方却一分钱也没付。经法医鉴定,申丕清左肺穿刺伤系重伤,伤残等级为四级。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丕清将冯某某告上法庭。盐亭法院查明,冯某某系癫痫患者,经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为癫痫所致人格改变;限定责任能力。冯某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三年。由冯某某的法定监护人赔偿申丕清各种费用62065元。在法院执行期间,由于对方无偿还能力,使得该案执行陷入困境。“自从他残疾后,只能靠右手使劲,左手不能动弹,就连吃饭都很困难。”申丕清的堂弟王忠凯说,他们既是亲戚又是邻居,考虑到申家的困难,他没有外出打工,一直帮着照顾申丕清。“老伴去世13年了,儿女们也不富裕,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尽孝心。”申丕清说,他有一儿两女,儿子供孙子读书已经不容易。两个女儿一个患乳腺癌,另一个腿有毛病,长期住院治疗。如此一来,让独居残疾的他生活更加困难。

各方援手 感受社会温暖

“不是政府、法院和村民们的帮助,这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申丕清感激地说。由于不能做活路,蔬菜、米面都全靠买。每次申丕清到街上买猪肉,摊主都会帮他把猪肉切好。平常堂弟家里的人也会过来帮他的忙,做做饭、扫扫地。

盐亭法院得知申丕清的困难后,与当地政府协调配合,通过低保、困难救助等形式,解决申丕清的生活困难。在当地政府和法院的帮助下,申丕清的生活好了许多。每年,法院都会给他发司法执行救助基金。这是盐亭法院在被执行人无能力执行时为受害人设立的基金,专门用于帮助像申丕清这样的困难群众。“是这些好心人的帮助,才让我看到希望,有了活下去的信心。真的是太感谢他们了。”采访中,申丕清一次又一次地对记者说道。

(刘里 陈海英 本报记者 苏东华 文/图)盐亭法院为老人送执行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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