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工三楼摔落 法院调解获赔八万
本报讯 男子何某在盐亭县城打工时,不慎从3楼跌落地上,导致全身多处骨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盐亭法院通过调解,由雇主一次性赔偿伤者8万元。
2010年,四川某投资公司将开发盐亭县城一处住宅楼项目的施工图所有工程发包给四川某建设公司建设。2011年5月,何某受雇到该项目工地从事支模工作。同年6月10日上午,何某在工地从事支模的过程中,不慎从3楼的钢架摔落地上。
事发后,何某被送到盐亭县人民医院救治,后转到绵阳市骨科医院。经诊断:何某的腰、胸等多处椎体骨折。何某在盐亭、绵阳两家医院花去医药费27099.25元,均由雇主支付。经司法鉴定,何某脊柱骨折属八级伤残。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何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雇主赔偿各种费用216415.87元。
近日,盐亭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四川某建设公司一次性赔偿何某医疗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共计8万元。
(刘里 马永军 本报记者 苏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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