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侄儿起诉大伯讨要八万生活赔偿
本报讯 盐亭一男子在浙江打工时不幸高空坠落死亡,其工亡赔偿费71万元由亲属进行分配,死者的哥哥李某到现场参与处理工亡事故,在分配赔偿金时,擅自将死者未成年儿子应得的8万元生活费存入自己的账户上。近日,侄子及法定监护人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生活费。盐亭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纠纷,经现场调解,圆满处理了这起纠纷案。
据了解,2011年8月29日,盐亭县黄溪乡村民李某(已故),在浙江张家港某公司施工时,不幸高空坠落死亡。事发后,用工单位向其赔偿各种费用71万元。另有死者意外伤害险、团体医疗保险金等10万元(尚未领取)。而赔偿款已支出死者丧葬费6万元,给自己的儿子小斌购房花去37万元,分给死者的母亲10万元,分给死者的妻子陈某10万元,剩余赔偿款8万元为小斌的生活费。然而,一同参与处理工亡事故的李某(小斌的大伯),以自己应得辛苦费、垫付差旅费等为由,强行将这笔生活费存入自己的账户中进行监管,可他又不是法定监护人。
为此,小斌将大伯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8万元的生活费。近日,盐亭法院在审理中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8万元生活费再分给死者的母亲3万元,小斌3万元,此款由其法定代理人陈某代管;其余2万元归其大伯所有。此外,死者意外伤害险、团体医疗保险金10万元归小斌所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领取。
(刘里 孙静 本报记者 苏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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