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交警 电动车逆行 出事故被判担主责
本报讯(景怡绵报融媒记者邓勇)一些电动车驾驶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即便发生事故也认为“我弱我有理”。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弱势”不是交通违法的理由。近日,三台公安交警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2年2月,三台县芦溪场镇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与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接到报警后,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当天13:45许,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为了图方便,驾车逆行到路口欲驶入道路右侧,遇正常左转弯行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双方刹车不及时,导致“亲密”接触,造成女童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后果。后经核实,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查,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未登记上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景怡绵报融媒记者邓勇)安全头盔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非常重要的保护工具。可总有一些人为...
三台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三台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