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交警 带了头盔却不“戴”男子扣分又罚款
本报讯(景怡绵报融媒记者邓勇)安全头盔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非常重要的保护工具。可总有一些人为了图省事耍起小心机,宁愿把安全头盔挂在车上也不愿意戴在头上,最终换来交警的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促使广大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近日,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踏水桥设置临时检查点,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当天9:57,民警注意到城区方向驶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头盔就悬挂在车上。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持C1D驾驶证,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摩托车驾驶员康师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2分、罚款20元的处罚。“哎呀,交警同志,我带了头盔的,只是忘记戴在头上。”听说要扣分、罚款,驾驶人十分懊恼。“同志,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希望你以后能提高安全意识。”交警表示。
三台公安交警安全提示: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伤亡程度,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汽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请正确佩戴好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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