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贿赂民警遭呵斥

绵阳晚报 2021-02-23 10:41 大字

男子赵某酒后驾车被三台县公安交警查获,为逃避处罚,在摸出几张百元大钞行贿被拒后,又玩起了矢口否认、拒绝签字等花样,结果还是没有逃脱处罚。而这一次,因为已经是二次酒驾,他要面临的是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并拘留。

■刘述李良波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

2月2日,“交所合一”后的三台新生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设置春运临时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当天13时40分许,一辆黄色小车向执勤卡点驶来,在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后,该车立即向后倒车准备调头。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上前,只见该车车窗紧闭,在民警多次要求驾驶员开窗配合检查后,驾驶员这才缓缓摇下车窗。民警看到司机为一名男子,副驾驶室坐着一年轻女性抱着一女童。然而,就在车窗放下的同时,该男子竟然手拿几张百元大钞递给民警,遭到了民警严厉呵斥。

随即,民警要求司机立即下车接受检查,询问其是不是喝酒了,男子承认自己确实喝了一瓶啤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司机赵某(男,34岁,中江县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赵某于2015年12月2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其他交警大队查处,本次系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赵某需在15日内持通知书到新生派出所接受处理。在民警让其签字时,赵某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一会儿称自己只喝了很少的酒,一会儿称自己根本没有喝酒,一会儿又称自己孩子生病了……以至于在一旁的妻子都有些看不下去了,让丈夫赶紧承认错误主动签字,可赵某依旧不为所动,民警只好在通知书上注明当事人拒签。

昨(22)日,记者从三台公安交警了解到,截至目前,赵某依旧未前往接受处罚。而根据相关规定,其因为二次酒驾将面临的,将是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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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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