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电信诈骗案宣判 最高获刑12年

四川法制报 2020-12-23 00:42 大字

图为庭审现场本报讯(王传涛 文/图)近日,三台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谢某、王某友等51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7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8月,被告人谢某、王某友等前往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境内的诈骗窝点利用非法获取的网购客户信息,向中国境内拨打诈骗电话数十万次,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截至案发,诈骗金额高达396万余元。法院认为,谢某、王某友等51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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