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绵阳在行动
●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信息
●督促餐饮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商家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字样为噱头进行宣传
●提醒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决策部署,绵阳市日前启动为期一年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开展此项专项行动。
5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三台、盐亭等地,随机走访了多家特色鱼庄餐饮店、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的水产、鱼类销售专区,就餐饮环节、流通销售环节、广告宣传环节等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有无宣传、销售、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规行为。
在三台县,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北坝镇某自助火锅鱼餐饮店、永辉超市和东门农贸市场突击检查。每到一处,执法人员首先查看现场是否悬挂、张贴有销售食用野生河鱼的宣传招牌,然后对鲜鱼陈列区进行检查,对价格标注、鱼类品种介绍,进货台账和渠道逐一仔细查看,并张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进行政策宣传和普及。
在自助火锅鱼餐饮店,店内鲢鱼、草鱼、黄辣丁等鱼类品种齐全。“你们这的鱼从哪里进货,请出示一下进货单。”“渔产销售不能虚假宣传或者宣传其药用价值、治疗效果。”执法人员一边翻看进货单,查验进货资质、进货来源,一边对商家进行科普宣传、政策普及。在永辉超市的水产销售专区,早已张贴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在该县东门农贸市场,时值中午,不少市民
正在买鱼,检查发现所售鱼类都是当地鲫鱼、草鱼、鲢鱼等品种,未见禁售、禁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检查,上述3地所售鱼类均来自绵阳和成都当地水产养殖基地,未发现有长江流域珍贵、濒危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出售。
在盐亭县,执法人员来到望江楼农贸市场、嫘祖大道“大河鱼庄”、县城购物中心水产销售专区检查。据介绍,“大河鱼庄”以前的店名是“野生大河鱼庄”,自7月中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规范要求后,盐亭县市场监管部门迅即对城区及周边所有经营鱼类餐饮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检查,对不规范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店招、吸引食客的标语进行更换,并再三强调不得采购、销售和食用长江流域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制品。在对商超水产品销售专区、农贸市场鱼类加工销售点的检查中,也未发现违规行为。
通过当天的检查来看,虽然未发现有宣传、销售和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但个别餐饮店的鲜鱼陈列专柜上,对一些鱼种标注仍然存在“食用后有助于治疗某方面疾病”现象,也有一些将“鲜活鱼”标注为“鲜河鱼”,以此吸引消费者。对此,市场监管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规范标识。要求商家在其菜谱、标签、店堂内外店招店牌、广告招贴等,均不得出现“长江流域捕捞渔获”等违规字样。同时,执法人员告知商家和进店消费者不卖、不买、不食用野生鱼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静博介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大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信息,督促餐饮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字样为噱头进行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戴剑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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