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载4人 这个司机“玩”大了
本报讯(史力文罗运红记者邓勇)驾驶无牌摩托车、饮酒后驾车、违法载人、准驾不符,你能想象这一系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竟然是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吗?近日,三台县公安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任性”司机。面对累计记24分、罚款1700元的处罚,男子马某后悔不已。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耕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路面巡逻防控。19日下午,民警巡逻至中立路时,发现前方出现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车上不仅拉载了满满一车麦冬,麦冬上面还“整齐”地坐着四个人,且都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见此情况,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民警刚走到驾驶员身边,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酒气。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闪烁其词,显得有些慌张。随即,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70.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在对驾驶人进行身份信息核实时发现,该男子不仅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而且其所持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只能驾驶小型汽车,与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三轮摩托车需准驾车型为“D”),属于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驾驶员马某系山东临沭人,当天驾驶三轮摩托车到地里拉载麦冬,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点白酒,且为了图方便,让四名工人搭载在货厢内。
昨(23)日,记者从三台交警方面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已经依法对马某驾驶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这就意味着马某不仅一次性面临累计1700元罚款和24分,还要重新学习科目一和道路技能考试(即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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