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违法变道一个转弯不让直行结果摊上事儿了
本报讯(樊清辉张剑吴正中记者邓勇)开车上路,遵守交通规则是常识。但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对于这一点却认识不到位,最终换来的自然是“全责”的结果。近日,三台公安交警就处理了两起类似交通事故。
10月11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三台马望路往马家桥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涪江二桥)时,与谭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后与王某某(男)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王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又与杨某某(女)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某、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小型汽车驾驶人张某(男,31岁)因违法变道,与谭某(男,45岁)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随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又撞上前方王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继而导致王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失控撞上杨某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四车连环相撞,小型汽车驾驶人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和张某一样需要负全责的,还有曾某某。10月10日,曾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道路一侧向梓州干道方向行驶,行至道路交叉口右转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梓州干道直行的黄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曾某某驾驶车辆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曾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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