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偷四只狗两男子获刑八个月
本报讯(程湖辉周兰兰特约记者黄志富)两偷狗贼开着面包车去偷狗,被村民们抓获。近日经涪城区检察院公诉,涪城法院公开审理,总共盗狗4只的两个偷狗贼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偷狗贼黄某红、郑某春都是重庆市潼南区人,之前都因盗窃判过刑。2016年12月15日,黄某红、郑某春伙同“邓姓男子”(在逃)经事先预谋,携带捕狗工具,驾驶面包车,到三台县立新镇拦河新井村一组、涪城区关帝镇大坪村五组盗走三村民共计价值1116元的狗四只。
2016年12月30日,郑某春等三人再次窜至涪城区农村作案时,被村民发现报警,随后黄某红、郑某春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红、郑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红、郑某春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故意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推荐
“城北清凉地,唐贤灿遗篇……”位于三台县长坪山山腰的琴泉寺始建于北周(557—581年),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悠久历史。虽多次改名,但最终因寺里的一汪清泉而得名“琴泉寺”。千年以来,山间泉水汩汩而流,如...
三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