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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总工会推行“两书”制度维权企业重视 职工满意

四川工人日报 2016-11-29 00:00 大字

本报讯月日,记者在三台县总工会获悉,该会于年春节后下发《关于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使工会行使劳动法律监督维权有了更为有效的抓手和途径。截至今年月中旬,该会共发出“两书”近份,解决率达%,做到了企业、职工都满意。

今年7月日,三台县某公司职工蔡先生来到三台县总工会投诉,称自己在患病医疗期内被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既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也没有经济补偿。三台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何晓曦接待了他,经过核实,蔡先生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次日,三台县总工会便给三台县某公司发去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建议书既指出了该公司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该公司限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书面告知县总工会,逾期未改正的,县总工会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工会的建议书引起了该公司的高度重视,负责人立即与蔡先生协商,最终给予蔡先生经济补偿元,一起劳动争议就这么妥善解决了。

三台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何仲辉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书”制度针对性强,企业很重视,职工很满意,是维权的利器。

据悉,三台县总工会是四川省县级工会中最早一批推行“两书”制度的,取得了显著成绩,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报记者唐宇)

监督维权的一记“实招”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看似单薄实则承载厚重,看似简单实则内涵丰富,看似严厉实则有情有责。三台县总工会推行的“两书”制度是工会监督维权的一记“实招”。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赋予工会的监督权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配套的操作性规则给予支撑,所以会出现工会的监督权“难以落地”的问题。“两书”制度把工会的口头意见上升为书面意见,即一级工会组织针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表明的郑重态度,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工会将书面提请行政职能部门予以查处。这就把法律赋予工会的监督权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手段,使其真正成为一把工会监督维权的“利器”,做到精准维权、有效维权。

此外,“两书”制度还可倒逼工会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要求其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善于协调合作,使“两书”制度真正发挥威力。从这个意义来说,“两书”制度也是企业健康发展和工会自身建设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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