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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新农合20种重大疾病可报销最高报销额可达15万元

绵阳日报 2012-12-26 09:20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绵阳市新农合在“保基本”的前提下加大“扶大病”的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补偿方案,将病种扩大至20种,补偿封顶线单独增加至15万元,提高到了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倍以上,取得明显成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补偿3796人次,2415.91万元。

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绵阳市新农合从去年起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用药品由711种增加到1378种,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非基本药物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今年绵阳市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了人均290元。

筹资标准提高后,绵阳市新农合加快实现“从制度建立”到“质量提升”的转变,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各县市区逐年上调政策补偿比例和补偿费用封顶线,年均上调幅度10%左右,今年乡镇卫生院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90%。同时,绵阳市还将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健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基金、规范异地出院即时结报等措施,不断规范和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切实降低参合农民就医费用的自费比例。

涪城区今年在提高重大疾病种类和补偿比、降低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提高门诊和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比在内的四个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其中,在提高重大疾病种类和补偿比方面,涪城区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最高7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3万元,并在去年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今年将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白血病(成人、儿童)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按照其住院医疗费用的70%直接补偿,以提高参合农民受惠水平。

三台县今年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5万元。同时,将5万元以上大额医药费用通过二次补偿实现报销率达60%。此外,还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等20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确保实际报销率达60%以上,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实际报销率达75%。通过对大额医药费用患者(不分病种)和将20种重大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双重”保障,进一步减轻了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医疗负担。

(蔡和沫 本报记者 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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