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险被侵犯作案者竟是远房亲戚

绵阳晚报 2019-07-15 08:50 大字

本报讯(谢冬泉唐红记者邓勇)2018年5月28日,对于家住平武县的乔某某来说,是一个灰暗的日子。因为当天晚上,乔某某险些被不法分子强奸,而更让她不可思议的是,对自己下手的竟是远房亲戚。近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羊某某被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平武县的乔某某,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平时大多数时间都是独自在家。2018年5月28日晚8时许,乔某某准备去洗澡时,隐约听到外面好像有人走路。乔某某没有理会,可突然发现有人正试图打开房门,于是立即用力将门堵住。“看见我在堵门,男子继续推,僵持了十多分钟后没了动静,我以为人走了,就开门看了一下。”乔某某陈述,就在她打开房门的瞬间,男子冲了进来,并一直紧拽着她的手强行往外拉。在此过程中,她大喊了几声二女儿的名字,却被男子威胁不准出声,然后继续抓扯她的衣服。就在这时,二女儿和邻居赖某打着手电筒寻了过来,男子随即逃离了现场。“这个男子我认识,是我姐夫的妹夫羊某某。”乔某某表示。

因涉嫌犯强奸罪,2018年5月31日,羊某某被平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年11月22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继续监视居住。2019年4月23日,平武检察院以被告人羊某某犯强奸罪,向平武法院提起公诉。

平武法院认为,被告人羊某某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羊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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