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打野味获刑一年半

四川农村日报 2019-06-26 05:49 大字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田明霞 )近日,平武县高村乡内,平武县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到此公开开庭,被告人史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平武县高村乡内有老河沟自然保护区,是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林麝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

2019年1月14日,史某某为款待家中来访亲戚,一时兴起决定进山给亲戚打点野味尝尝。史某某背着改装过的射钉枪骑着二轮摩托车进入保护区,被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平武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从被告人史某某处扣押“射钉枪”一支及射钉弹、铁砂若干。

平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企图在自然保护区内狩猎,应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新闻推荐

浓浓端午情 欢乐“粽”分享

载歌载舞过端午(实习记者周敏摄)包粽子比赛(本报记者苏东华摄)志愿者展示亲手包的“爱心”粽子看表演、包粽子、慰问老人……...

平武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平武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