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打野味获刑一年半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田明霞 )近日,平武县高村乡内,平武县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到此公开开庭,被告人史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平武县高村乡内有老河沟自然保护区,是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林麝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
2019年1月14日,史某某为款待家中来访亲戚,一时兴起决定进山给亲戚打点野味尝尝。史某某背着改装过的射钉枪骑着二轮摩托车进入保护区,被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平武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从被告人史某某处扣押“射钉枪”一支及射钉弹、铁砂若干。
平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企图在自然保护区内狩猎,应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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