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还动手打人“路怒”男子被判拘役

绵阳晚报 2019-04-25 08:00 大字

醉酒驾驶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要是再碰上个“路怒”,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近日,平武男子李某就因醉驾和“路怒”,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斯瑶记者赵利宾

2018年12月14日下午7点过,李某在中午已饮酒的情况下,仍驾驶号牌为川B03×××的小型轿车返回家中。在行至省道205线135公里500米时,李某准备借对向车道超车,此时对向车道突然出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幸该车驾驶员罗某及时采取制动措施,才未造成交通事故。看到罗某将车停下,李某认为罗某在骂他,随即也将车停在路边,随后来到罗某车子跟前,用拳头多次击打罗某头部。罗某妻子见状,赶紧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赶到后,发现李某有酒后驾车行为,遂将其带至平武县人民医院进行静脉血样提取。经四川民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静脉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91.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警方遂依法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3月28日,平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事后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上,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闻推荐

东坡区考察团赴平武考察中蜂产业

本报讯(见习记者胡秉曦)4月9日,东坡区政协主席李胜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游方全率队前往绵阳市平武县,考察中蜂产业发展情况...

平武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平武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