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破获十年来最大滥伐林木案

华西都市报 2019-04-25 03:07 大字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戴竺芯)在采伐林木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外,六人结伙、两次非法滥伐林木1400余立方米,其滥伐林木数量超过特大案件标准的10多倍。4月19日,记者从绵阳市平武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绵阳破获近十年来最大滥伐林木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谭华立和史明在绵阳平武县龙安镇两河堡村羊长山社购买了一片人工集体林。2014年,二人在当地相关部门办理了采伐林木许可证。许可证规定,他们应于2014年11月至12月30日间,在两河堡村羊长山社集体林内采伐600立方米柳杉、家杉和桤木。

到了2015年3月,合法采伐树木的时间已过去3个多月,两人才雇请工人在林内第一次非法采伐了林木346.21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494.59立方米。

2015年12月,两人再次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林木的“采伐权、销售权”转让给了柏长友等4人。而柏长友等4人也并未查看相关采伐许可证,便雇请工人对羊长山社集体林进行了第二次非法采伐。5个月间,共非法采伐林木682.01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934.26立方米。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中,共计滥伐林木1428.85立方米。“按照规定,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为重大案件、100立方米以上为特大案件。这起案件共1400多立方米,数量超过了特大案件的10多倍。”

在省森林公安局督办下,目前,案件已成功告破,6名嫌疑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均已移送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谭华立等二人已被依法逮捕。民警提示,采伐林木应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任何不符合采伐时间、采伐地点、采伐树种、采伐方式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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