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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完劳务合同纠纷案法官普法教民工维权

绵阳晚报 2017-07-12 10:59 大字

本报讯(孙家琼唐红唐溢特约记者黄志富)日前,平武法院速裁庭一天时间巡回审判19件劳务合同纠纷案,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宜宾人郭某先后承建平武县龙安镇某村村民陈某、余某等人的农房工程后,在当地雇请了邓某等19人在工地上从事木工、塔吊、泥工等劳务工作。2016年初,邓某等19人就劳务费与郭某进行结算,郭某出具了结算清单或欠条。约定的最后结算时间为2016年底,但郭某没有如期兑现劳务费,邓某等19人遂于今年6月20日将郭某告上法庭。

为了快速处理这一案件,并达到审理一案提醒一片的目的,速裁庭法官决定到几位农房业主所在的社区巡回开庭审理,社区干部和群众均可参与旁听。

6月23日开庭当天,速裁庭经过8小时的审理,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19位原告主张的劳务费诉求全部得到支持。对部分原告主张的因追讨劳务费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的诉请,因欠缺证据不予支持。原告对法院作出的判决均表示认同。

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该案的王法官接着向旁听群众讲法:作为本案原告,应当在劳务过程中留下证据,以便后期的自我维权。结算打条子时,尤其要注意规范、严谨,比如欠条,应当明确对象,欠到谁多少钱,欠条的内容,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最好复印雇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本案中,大多数原告只知道被告郭某是宜宾人,具体是宜宾哪里并不清楚。这种情况更应多加注意,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对外来的包工头要摸透底,以防止做了工程拿不到钱。

旁听庭审的南岸社区支部书记表示,巡回审案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方式,可以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学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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