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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法律服务体系 护航平武建设发展

四川法制报 2016-11-24 10:11 大字

“12.4”法治宣传日活动

省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检查指导平武法援工作近年来,平武县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通过建立普法教育打头阵、法律援助促民生、人民调解化纠纷、法律服务有保障的“四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县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机制,完善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六五”普法和法治县建设,为建设山区经济生态和旅游强县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该县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任务,被市委市政府推评为“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龙安镇被评为省级法治示范镇,古城镇民权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规范、引领作用,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生态强县和全省旅游强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去年,平武县委书记李治平在法治平武建设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讲话表示,“六五”普法之后,该县已对法治、平安、和谐平武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

问题导向 双语普法助推“法律七进”活动

问题导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全县生态保护、旅游发展、水电建设、矿产开发等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司法行政资源优势,融合各方力量,在全县重点乡镇、项目实施重点领域,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重点法治宣传活动,重点解决了水电开发涉及的占地赔偿、失地农民参加社保、森林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着力化解了一大批乡镇积压的纠纷和矛盾问题。近年来,共在17个乡镇围绕25个重点项目开展了22场次的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咨询120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7件,提供法律援助578件,办理农民工维权260件,提供上门公证28件。

以点带面,民族地区“双语普法”。结合山区地广人稀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两大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8个藏族乡、5个羌族乡、3个羌族聚居镇运用汉语、藏语、羌语等各种语言加大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让全县6万多少数民族同胞受到法治教育。“法律七进”,推进普法再上台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制定中心组学法制度并坚持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累计举办61场新任领导干部、初任公务员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全县340余名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了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中小学共配备了9名法制副校长和41名法制辅导员,建成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县50所学校的图书室开设了法律图书角,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六五”期间举办校园法治课500余场次,累计有18万余名师生受到了法治教育。

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县248个村配备了法律顾问,建立49个“法律进乡村”示范点,“六五”期间共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1340余场次,放映法治电影500余场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30余场次,县法院“巡回审案”法庭深入乡镇共巡回审案1180件。

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全县16个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社区“两委”人员集中学法,覆盖率达100%,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到公众场所开展30多场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对全县18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行为矫治;实施法治讲堂进社区“6+2”计划;13个社区成功创建为县级法治社区,7个社区创建为市级法治社区。

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全县22家规模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县外来企业投诉委员会,开展了51次“企业法律体检”,先后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12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600余人次,参训率达到95%;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5家企业创建为市级法治企业。

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3个单位创建为县级示范单位,9个单位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选拔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40人组建成普法讲师团,县司法局组建了法治教育四人小分队,各乡镇、部门共组建了89个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乡镇、部门、村、社、农家院落灵活机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县医院、公园、车站、广场等场所均建设了固定法律宣传栏、电子显示屏。

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确定了5个“法律进寺庙”示范点,成立了法律进寺庙宣讲团,建立了宗教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宗教人员、寺管会成员200人次开展集中法律知识培训8次;在10个合法宗教场所设立了16个法治宣传专栏;开展了法律书籍进寺庙活动,每个寺庙图书室均设立了法律图书角;在宗教场所举行重大宗教活动时,向信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六五”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先后20次召开专题会议,该县研究部署和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规划、决议、通知以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使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既有远景规划,又有近期阶段性目标。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民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保证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普法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管辖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通力配合,既做好本部门、本辖区的普法工作,又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好全县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工作,构建普法工作纵横网络。全县组建了由政法机关、执法部门、群团组织、律师事务所、大学生村官、社区志愿者等优秀干警、律师、青年人才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团、农民工维权服务团、普法志愿者队、法治文艺宣传队等300余人的专、兼职法治宣传队伍。组建了一支由县文联、文化馆、电视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为主体的兼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结合本地文化创作相声、小品、快板等法治文艺作品。

强化培训 提升技能人民调解化纠纷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序进行。近年来,平武县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77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64个,乡镇调委会2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个,县调委会1个,人民调解室23个,调解小组1556个,共有调解员2268名,形成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网络格局,“人民调解”组织真正起到了“春风化雨”促和谐作用。

健全机制,筑牢平安平武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中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指导各“人民调解”调委会每月定期深入乡镇、村居、企业等排查矛盾纠纷,在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做到对小纠纷早介入、早报告、早调解,切实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了法治、平安、和谐平武建设的基石。

法理并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让为先”的调解理念,特别是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意外伤害赔偿等,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调解,做到“法、理、情”并用,拉近感情,达成协议,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使一批重大疑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近年来,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服务群众达10000余人次,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创新方式、组建“双语”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效率。该县白马藏族乡地处偏远深山,至今大部分村民日常交流仍以白马藏语为主,为配合新形势下本地藏民与外来游客、务工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白马藏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招贤纳士”,将8名协调能力强、善用藏汉双语沟通的村民充实到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中,组建“双语”调解队伍,确保了民族矛盾纠纷当事人之间语言沟通无障碍,大大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强化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技能。重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坚持以“县级为主、分级负责”的培训原则,各司法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重点加强对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骨干的政治、法律、政策、调解技巧的培训,为调解员提供开阔视野、创新理念、提升能力和水平的新平台。

畅通渠道 高效服务法律援助促民生

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提升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将法律援助做优、做大、做强,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20件,受援群众10000余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用500万元,依法为受援者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连年名列前茅,多次获得“巾帼文明岗”称号,2013年被绵阳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获第一轮市级“敬老文明号”称号。

建“1小时服务圈”,援助服务便捷高效。该县根据地广人稀特点,依托25个乡镇司法所以及县妇联、工会、老龄委、残联、劳动与仲裁委员会、看守所等相关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社区,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体系构架,为广大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诉求畅通了便捷渠道,提供了高效服务。创新开展网络援助方式,全方位畅通服务通道,利用电视、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了法律援助受理电话,老百姓可以在24小时内全天候联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获得服务,通过“平武县司法局网站”发布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典案例,法律援助板块留言,让广大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了“一对一”网上咨询服务。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援助工作阳光透明。坚持维权为民、惠民、利民的宗旨,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言行,严格督促法律援助流程合法合规进行,确保了每一位受援者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大厅、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做到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流程、法律援助审批制度、律师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十不准”、法律援助工作便民措施等公告上墙,使法律援助工作公开、阳光、透明。

建立评析回访制度,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援助案件评析回访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绵阳市法律援助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发放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卡、随机抽查、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大力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在审批立案时,划分为“一般、复杂、重大疑难”三个等级,对于“一般”案件在结案后的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对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跨省市县的重大维稳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实时协调沟通确保受援人及时高效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走访,全面了解案件完成质量和存在的问题。

宣传造势,做到应援尽援。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推动法律援助触角向多层次人群延伸,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简化案件审批流程,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援助对象,实行上门受理服务。

突出维权重点,着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近年来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持续增长的实情,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维权讨薪的力度,该县积极开展“岁末年初农民工维权讨薪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做好农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工作,进工地、进企业主动排查,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专台,开辟农民工服务接待窗口,及时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咨询和申请。

联动帮教 亲情感化社区矫正护稳定

自2007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至2009年全面启动以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下,该县坚持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为工作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出发点,不断探索“管得住、管得好”的有效途径,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市主管部门充分肯定。2010年,被四川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近5年分别被绵阳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绵阳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

截至今年8月底,平武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2人,累计解除矫正382人,目前在册110人。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平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六五”普法,平武县提高了领导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县委常委会议学法83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1部,县委中心组学习举办10期专题法治讲座,采纳司法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30余条,有力有效地处置了土地征用问题、矿山采矿权属纠纷等群体性事件;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促进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29%;提高了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了依法维权,每年主动寻求法律帮助、参与法律咨询的人数呈5%的递增趋势,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调解成功率达到98%,解决了59件有影响的信访积案、老案、疑案;促进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荣誉榜

平武县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县城、四川省卫生县城、四川省级平安县、四川省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龙安镇被评为省级法治示范镇。古城镇民权村被表彰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王茜赵银熙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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