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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修车 轮胎钢盆爆出致人伤残 绵阳中院终审判决:不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须担责

绵阳晚报 2016-09-12 00:00 大字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今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王某余向王某勇支付各项费用合计587575.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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