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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局破获2011年“12·8”黑熊案倒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嫌犯被移交检察机关

绵阳日报 2012-12-03 04:01 大字

本报讯 12月1日,绵阳市森林公安局发布消息: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黑熊、斑羚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2011年“12·8”黑熊案成功告破,5名嫌犯归案,公安现场收缴黑熊2头(尸体)、斑羚(尸体)1头。日前,该案已

移送检察机关。

奥迪车上藏有黑熊尸体

去年12月8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市巡特警一大队在绵三路丰谷收费站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渝AKH6××的奥迪车,车上装有野生动物尸体。接到电话后,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奥迪车依法扣押,并对车上的高某某、苗某某进行突击审讯。

由于此案性质恶劣,次日上午,森林警方成立“12·8”黑熊案件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经专家鉴定,奥迪车上的野生动物尸体中,其中2头黑熊和1头岩羊(斑羚)均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查,2011年12月7日,苗某某(男,河南许昌人)乘坐高某某(男,重庆潼南县人)驾驶的奥迪轿车,一同前往江油,苗某某随后到平武县张某某处收购“岩羊”1头及其它“三有”野生动物制品。而后,他又在当地的任某某处收购黑熊2头。12月8日,两人从江油返回重庆潼南县,途经绵三路丰谷收费站时被巡特警查获。审讯中,苗某某、高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森林警方对两人予以刑事拘留。

连续侦查抓获全部嫌犯

鉴于此案涉及面广、人员多,“12·8”黑熊案件专案组奔赴平武、江油等多个县市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前期获得的线索,警方积极扩大排查面,将侦查视线转向了重庆潼南县。

民警多次辗转重庆、绵阳,最终将该案涉嫌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任某某、张某逐个抓获。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该案5名嫌犯分别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日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市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林业局最近召开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绵阳市对此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加强监管,对一切非法捕杀、出售、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崔代清 刘雯昊 谢锋 本报记者 苏东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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