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潜逃十年 深山“野人”落法网经法院审理,罪犯被判无期徒刑
江油男子刘明加,1991年在涪江河坝淘金受伤后截肢,怀恨为他疗伤的医生王方金。10年后,刘明加在家乡街头,一刀刺死王方金,潜逃至江油的深山里躲藏,日久被当地人误以为是“野人”。2011年11月22日,刘明加落网。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刘明加犯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赔偿受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49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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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断臂怀恨在心
为泄愤杀死个体医生
刘明加今年41岁,江油市永胜镇红祠村人。红祠村背靠藏王寨南麓,刘明加从小在大山里长大。
1991年春天,帮人挖金的刘明加在一次坍塌事故中,左臂受伤,肘关节错位,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矫正治疗。因缺少治疗费,半个月后,刘明加提前出院,找当地的个体医生王方金治疗。王方金用草纸蘸上菜油,给刘明加包扎。半个月后,刘明加的伤势恶化,被送到华西医院治疗。刘明加因治疗不当已造成骨髓炎晚期,被迫截肢,以前谈好的一桩婚事也由此泡汤。
此后,刘明加的父亲因病去世,他的兄弟姐妹相继成家。因为残疾,刘明加一直没有找到对象,在村里开了家茶馆,跟母亲相依为命。
刘明加多次找王方金讨说法,要赔偿,甚至几次把刀、枪准备起,要去打、杀王方金,都被家人劝止。
2001年10月29日,刘明加去永胜镇赶场,在人群中发现了王方金,怨恨让刘明加失去理智。10月31日,刘明加在永胜镇客运站找到王方金,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其胸口刺去,致王方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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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深山躲藏
十载风餐露宿变“野人”
刘明加行凶后,跑了几十里路,躲进了家后的藏王寨深山里。藏王寨位于江油市西北部,横跨江油市武都、永胜、新春、重华、铜星等乡镇,并与平武县南坝接壤。
从此,刘明加在深山里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潜逃日子。他饿了吃野果,渴了喝山泉水,困了就在岩洞里过夜。雨淋湿了衣服穿干,不敢生火烘烤,怕火光惊动山下的人。
刘明加有一次半夜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野猪窝边,一头大野猪正在给小猪仔喂奶。他吓得赶紧就跑。还有一次,他爬上一棵两米多高的树摘野果子吃,因为单手没抓稳,从树上摔下来,昏过去半天才醒来。
然而,刘明加最割舍不下的是家中母亲。逢年过节,他一个人躲在冰凉的岩窝山洞里,想起母亲含辛茹苦拉扯自己和几个兄弟姐妹长大,到老了还要为他担惊受怕,便忍不住流泪。尤其是“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刘明加更加担心母亲。夜深人静时,他就偷偷跑下山,躲到他家窗户外看一眼母亲,然后又悄悄返回大山深处。村民偶然看到他,还以为看到了传说中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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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悔所为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判无期徒刑
“野人”出没的消息传到江油市公安局永胜派出所。
2010年10月,全国公安启动“清网行动”,刘明加被绵阳市公安局列为挂牌督追命案逃犯,公安怀疑“野人”就是刘明加,于是动员他的亲友劝他投案自首。
2011年11月22日晚,刘明加投案自首时,骨瘦如柴的他衣衫褴褛,乱蓬蓬的头发齐肩长,胡须乱糟糟地垂到胸口,一对眼珠向外突出……
十年来,由于长期食野果,缺盐,刘明加的脖子上长出了一个大包,双眼外突。看守所的干警带他到江油当地医院治疗,让他天天吃上热饭。刘明加悔恨地说:“因为不懂法,我成了逃犯,没能在母亲面前尽孝。”
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并对刘明加作出了前述判决。
(孙善长 本报记者 田明霞 实习生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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