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腾退 法院啃下执行“硬骨头”

四川法制报 2022-02-17 00:58 大字

2021年12月,绵阳市涪城法院执行干警到辖区内某小区核实现场腾退情况,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完成了小区公共区域的交接。至此,这场历时两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管理混乱 业务会要求商户搬离

事情还得回到2008年7月25日,绵阳某商贸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某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从200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将小区公共区域交由某商贸公司承包使用10年。2012年2月某公司注销,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某新注册了某文化公司,并于2015年1月1日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将小区公共部位承包给某文化公司使用,合同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

在承包期间,该公司与另一合作公司将公共区域划分为多个摊位,并分租给案外人经营,截至执行时共计有50余个摊位30余户。由于该小区地处绵阳主城区繁华地带,人流量大,具备较高的商业价值,小区门面、摊位以及流动商贩“爆满”,加上管理不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占道经营、环境污染等问题,经街道、住建、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反复发文要求整改,均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业主和摊主也经常发生纠纷。后业委会于2020年1月23日向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采取了断水断电等措施限制经营。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向涪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通知》无效,并要求业委会赔偿损失。诉讼过程中,业委会提起反诉,请求解除承包合同。庭审中,涪城区法院审理该起纠纷案件时认为,部分商贩在承租摊位经营期间未按摊位划线经营,占用了消防通道和公共通道,造成小区业主及周边市民生活不便和安全隐患,而承包公司应承担相应管理不力的责任与后果,故判决双方于2015年1月1日签订的承包经营权合同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并由承包公司向业委会腾退其承租和使用的小区所有公共部位。后该公司上诉,绵阳中院维持原判,另一合作公司申请再审,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成功腾退 小区环境恢复整洁

判决生效后,该小区业委会向涪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涪城区法院于2021年7月12日在案涉小区张贴了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及摊位实际占用人在2021年7月25日前迁出其租赁的场地。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及摊位实际占用人未主动撤离。

据悉,摊位承租户有很多是从2008年开始便在此长期经营,在得知法院要强制腾退后,先后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认为法院的强制腾退行为将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暂缓执行以维持生计。其中部分摊主代表向涪城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请求中止执行,均被驳回。执行过程中,涪城区法院也数次尝试与几方当事人沟通,希望通过业委会直接与各承租户签订合同、直接进行规范管理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摊位和摊主,以减少社会矛盾,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由于腾退区域面积较大,且涉及的摊位和摊主较多,加之这些摊主已在此经营多年,腾退难度巨大。对此,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和释法沟通,对所有摊主进行集中约谈。数次的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之后,效果并不明显,各摊主仍心存侥幸不愿搬离。对此,执行干警在现场张贴“预处罚”通知书,再次要求限期搬离,否则将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最终,经过涪城区法院办案法官和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大部分摊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支持配合,个别摊主虽心有不甘,但慑于司法威严,最终所有摊主在2021年12月10日前均主动搬离。至此,小区周边终于呈现出了最初的整洁。 何庆 周兰兰 郭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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