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法院“一站式”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绵阳晚报 2022-01-25 11:11 大字

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本报讯(赵文君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文/图)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充分保障群众的权利义务,近日,江油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一行前往胡某某住处,现场审查其申请宣告其子胡某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及时打通了与群众之间的绿色通道,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案件的快办快结。

被申请人胡某乙曾是一名“外卖小哥”。2020年11月19日凌晨1时,他在骑电瓶车送外卖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7个多月,虽经抢救保住了生命,但因极重度颅脑损伤造成右侧肢体偏瘫、认知障碍等,经成都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其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对所进行的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无民事行为能力。

自从儿子出事之后,胡某某老两口几乎每天以泪洗面。无奈之下,他决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母亲王某为其监护人。立案之后,法官多方了解到,胡某某夫妻俩已与交通事故责任人达成了和解,因儿子无民事行为能力,急需法院认定后,和解协议才能生效履行。

承办法官认为,案件涉及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应当实行上门服务、就地办案、上门开庭,以便尽快审核判决,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此,法院立案庭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利用一站通办方式上门办案,以此减轻残疾人的诉累。经向邻居了解情况、核实胡某乙现状、鉴定资料等证据,法院当庭判决宣告胡某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其母亲王某为其监护人。

一直以来,江油法院不断优化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多措并举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残疾人优先”的司法理念,持续推行“上门服务”,减轻残疾人诉累,并加强对涉诉残疾人的援助和救助,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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