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退还个体诊所、门诊部押金的公告

绵阳日报 2021-11-13 06:50 大字

涪城区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涪城区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退还个体诊所、门诊部押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还对象:在原绵阳市市中区农村卫生协会缴纳了医疗机构保险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民营医疗机构。

二、办理时间:公告之日起60日内。

三、所需资料:缴款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缴款发票需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四、办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顺河后街16号)医政股4号办公室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老师0816-2218927

逾期未来办理退款手续,本局不再办理,按照相关规定将剩余资金上交区财政。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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