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就职还偷偷转移资金

绵阳晚报 2021-01-06 08:54 大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法院已经判决支付的情况下,蒲某某不仅对法院下发的裁定书等置若罔闻,还长期利用他人身份在外就职,并将个人资金偷偷予以转移。如此“任性”换来的结果,则是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法律惩罚。

■周兰兰记者邓勇

基本案情

涂某某与蒲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涪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蒲某某向涂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88万元和利息。判决生效后,蒲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2016年,涂某某向涪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5月12日,法院向蒲某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及时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蒲某某长期以他人的名义就职于某保险公司领取报酬,并将个人资金转移到其控制使用的他人银行账户内,该银行账户发生进账、支出金额达20余万元。

涪城法院遂将蒲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涪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经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涪城检察院依法向涪城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7月1日,涪城法院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被执行人蒲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判后,蒲某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判决:蒲某某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以他人名义上班领取报酬,有收入而未用收入优先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使用他人银行卡转账,逃避执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并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

新闻推荐

中心城区多条老旧道路改造提升进入尾声 焕然一新 市民点赞改造效果

本报讯(记者兰建春)最近开车穿行绵阳主城区街道,是否发现路面更平顺噪音更小?记者昨(4)日获悉,作为2020年重要民生实事的中心城...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