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之争何时休?

绵阳日报 2020-12-08 06:46 大字

现在城市里面,私家车已经普及到了每家每户,但是车子多了,停车的位置就少了。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行为:为了抢个停车位,结果发生争吵撕打,因为他人停车不规范,故意划伤别人的私家车……

□本报记者苏东华

案例1

人肉占车位,可不可取?

“这里的商场地下车库有人人肉占车位,请帮忙协调一下。”12月7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五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据了解,两车主因停车问题引发纠纷。据一方当事人胡先生称,当天,他和妻子来到商场购物,在地下车库寻找车位,当他们发现有车位时,便将车子停了进去,但当车子停好后,车后却冲出来一位霍女士声称,这个车位是自己给老公占的,让胡先生夫妇俩将车开走。两家人因此发生纠纷。民警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辖区派出所处理。

民警表示,停车资源日益紧张,人肉占车位不可取。公共车位优先停放只能是正在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其他任何人员需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停放。

案例2

别人车停在自家门口,怎么办?

“在游仙区东津路某地,我的车被人故意划伤了。”近日,车主宋先生报警,声称自己在店里办点事,结果车刚停两分钟,就被划伤。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二大队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

据了解,宋先生的车是被一老人划伤的。原来,这位老人家在一楼,门口经常被他人停车,有的车甚至在门口一停就是好几天,影响其出行,而老人多次告诫无效,“当时实在忍不了,就在路边捡了一个石块将车划伤。”老人说。在现场,民警进行调解处理,老人愿意赔偿车主维修费用。同时,民警给老人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如果他人停车挡住家门,应该联系车主让其挪车,如果联系不上,可以寻求警察帮助。此外,民警还对宋先生乱停放车辆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就此事,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编后

随着城市发展,车位之争屡屡上演。上述两个例子都是因为车位之争导致的,有人争吵,有人要负法律责任,涉及经济损失、人身损失。所以,多一点忍让,少一点争执会好很多。

如何减少车位之争,增加车位是硬件,有市民建议充分利用周边商场、学校等场所,实行“错时停车”;或者利用有限空间建智能立体车位。此外,加强管理是软件,进一步规范停车行为,有利于增加停车空间,减少“摩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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