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救助全覆盖服务管理全方位 游仙区切实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

绵阳日报 2019-12-13 07:16 大字

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饱受疾病困扰,常常“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至2019年底,游仙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400余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44%。

近年来,游仙区深入细致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在完善兜底保障等“规定动作”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内容等“自选动作”的探索和实践,提高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

加大财政专项投入“自选动作”精彩“规定动作”不走样

“报销比例越来越高,负担小多了。”10月9日,在为儿子办理出院手续后,游仙区小枧沟镇玉龙村村民老窦长舒了一口气。

老窦的儿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2019年7月,游仙区民政局介绍他将儿子送入绵阳市睿达精神病医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12605元的住院费用层层报销后,老窦只付了1766元。“医保报销80%后,游仙区专项救助又补贴了剩余应付费用的50%,加上专项补助中10元每天的入院生活补助,自付的钱更少了。”

“自选动作”精彩,“规定动作”毫不走样。老窦说的游仙区专项救助,是游仙区保障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自选动作”。2019年4月游仙区出台《绵阳市游仙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救治救助方案(实行)》,根据该方案,游仙区级财政每年按200万元预算,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神障碍患者、处于贫困边缘且家庭无力救治精神障碍患者和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力救治的孤寡精神障碍患者等对象给予住院医疗费用救助、门诊医疗费用救助、非医疗费用补助和康养补助。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神障碍患者和孤寡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按90%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按100%报销,其他精神障碍救助患者按50%报销。同时,《方案》对于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护工费和生活费等非医疗费用以及后期康养费用也给予补助,对建卡贫困户精神障碍患者和孤寡精神障碍患者,非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18元/天/人,其他患者补助标准为10元/天/人;康养补助分别为30元/天/人和15元/天/人。

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救治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多亏游仙区民政局没有放弃我,想方设法控制我的病情,并帮我找工作,一步步回归社会。”朝真乡精神障碍患者刘某红禁不住感叹道。刘某红患有精神分裂症,游仙区民政局在入户走访中得知这一情况,于2017年6月介绍其进入睿达精神病医院治疗。经过诸多创新有效的诊疗及康复训练后,2018年6月,刘某红出院,并找到一份公司保安的工作。

游仙区整合民政、残联、卫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创新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内容上着力,通过强化载体建设,提高救治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诸多无劳动力或无家庭成员赡养的建卡贫困户精神障碍患者和孤寡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满足其康养服务需求更显重要。游仙区利用绵阳市睿达精神病院闲置屋舍,开设了“游仙区精神病人康复中心”,中心设置床位200余张,在加大医保针对性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区级财政康养补助经费,构建起重度精神病人康养体系。目前,该中心入住重度精神病患者80余人,有效保障了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游仙区还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通过电话、网络及临床咨询方式,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同时,各乡镇社区医院利用一切与辖区居民接触的机会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辖区居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各乡镇卫生院还建立起精神防治科,完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随访,对患者家属进行患者居家管理的健康教育和康复训练指导,及时为患者和家庭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救助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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