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业主停车犯愁了
车辆只能停放在商铺外的人行道上
12日中午,四川绵阳温莎国际小区业主李先生驾车回家,但他只能将车辆停放在一公里外的地方。不仅是他,小区很多业主都一样,要么停在较远的停车场,要么停在小区外的道路边,时刻担心着交警贴罚单。
记者获悉,从上月底开始,开发商就发布了消息,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已经租了车位的,到期后也不再续租。这个通知一出,引发了众多业主不满,“开车不能回家了。”对此,开发商称,地下停车位已全部抵押给另外的公司,他们只帮忙销售。
11月28日,绵阳温莎国际小区的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发布了一条消息,引起了小区业主的强烈不满。
物业公司的消息称:接绵阳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的通知,现在由于房地产公司在与投资方洽谈车位整体购买事宜,为避免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租赁纠纷,经绵阳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新增地下车位对外出租,已租车位待租赁时间到期,将不再续租。
“我是12月20日车位到期,已经租了一年了,每个月180元钱,几天前,我去续租地下停车位时,被告知现在车位不出租只销售。”业主马某某说,“我又不欠物业费,他们为啥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只卖不租,太霸道了。”
因为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给业主们带来了很多不便。李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几天来,他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面马路边上,结果被贴了几次罚单。
12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绵阳温莎国际小区,小区商铺外停满了车辆,道路边也有车辆少许停放。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很多地方放置了销售车位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惠站双12疯狂抢车位,每席直降3000元,限量80个。”
四川天天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下停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他们只是帮忙管理,但开发商已经将车位收回,并给他们公司发了函,要求只卖不租。“我们知道这个决定引起了业主的不满,但我们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只能积极协调。”该工作人员说。
12日上午,记者来到绵阳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姓陈的总经理介绍,其公司与另外两家公司和绵阳科创园区管委会达成了四方协议,温莎国际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已全部抵押给了两家公司,他们只帮忙销售。1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绵阳科创园区住建局一名副局长,对于温莎国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的事情,他未作回答。
律师支招:
如果利益受损
业主可以起诉赔偿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首先要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不过,根据规定,地下车位的产权人,又可以自行进行处置,现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其必须要对外出租。“但是,业主仍然可以起诉地下车位的产权人。因为首先规定了要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因为产权人不出租车位,导致业主要在很远的地方或者其他停车场停放,如果产生了价差,这就是给业主带来了损失,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起诉赔偿。”姜波说。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则认为,如果地下车位是独立产权,产权人有权不出租。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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