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主,违规遛狗要遭凶哦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开展犬只清查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冯淋淋文/图)“携犬进入公园、广场、绿道限定时间是晚上9点到第二天8点,其它时间不能出来遛狗……”为进一步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8月6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走上街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围绕绵阳青年广场、火炬广场、五一广场、园艺山人工湖、滨河路沿岸等区域同时开展犬只清查整治行动。
“狗狗有没有打疫苗?“两证”有没有办?”、“出门遛狗必须要牵上狗绳……”晚上8点过,火炬广场前热闹非常,许多市民选择在饭后带上自家爱犬出门散步。分发文明养犬宣传单、询问犬只注射疫苗情况、普及绵阳市犬只管理相关规定……民警对街上正在遛狗但没有牵绳的市民,主动上前劝导并向来往行人和养狗人士耐心解释,宣传文明养犬的重要性。
“我确实不知道出门遛狗还有时间限制。”抱着自家爱犬,刘女士询问民警能否多给她一些宣传单给家人都看看,“用这样温和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宣传文明养犬让人感觉很舒服,也更容易接受一些。”
“我们一直常态化开展犬只管理工作,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文明劝导,大多数市民都很配合。”市特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绵阳市犬只清查整治行动全面铺开以后,民警会继续加强街面巡逻、劝导力度。如果不听从不愿为爱犬套上牵引绳,将按照《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第一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警方提示
文明养狗的四个正确“姿势”
一是携犬出门必须系犬链或犬绳,长度不超过3米;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应戴嘴套,防止惊扰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是严禁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个人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和导盲犬;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应当立即制止。
三是禁止携犬进入市场、学校、医院、候车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携犬进入公园、广场、绿道时间是每日21时后至次日8时前;不得携犬乘坐出租汽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四是犬只户外排泄粪便,携犬人应立即清除;不得携犬群聚,避兔争斗乱叫、传染犬病。
处罚规定〉〉〉〉〉
绵阳城区二环路以内为犬只限养区,且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违法养犬,公安机关将组织收容、处置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公安机关将处200元至500元罚款;驱使犬只伤人,公安机关处5日至10日拘留,200元到500元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犬只管理相关规定,阻挠犬只管理工作进行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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