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医保卡内的钱可全家共享

达州晚报 2019-02-27 10:02 大字

昨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共济功能,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经省政府同意,从下月起,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费用。

支付费用包括: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大家关心的问题

答案在这里

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

一问:此次新政的个人账户适用的是省医保还是市医保?

答:四川省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二问:子女属于城镇职工,父母是农村人,子女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如何用来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必须是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责的医疗服务费。这里面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负责的医疗服务费”。举例,张某是绵阳市的城镇职工,其父母是绵阳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参保者,那么张某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以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为其父母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张某没有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可以先向社保机构申办具有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保卡。

三问:子女和父母异地,怎么使用?

答:父母可以到子女缴纳医保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使用。如果是职工的父母住院治疗,只能用于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部份的费用。

四问:家人是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可不可以直接用我的城镇职工医保报销?

答:不能。新政明确: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也就是说,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如果生病住院,住院费用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报销。需要自己承担的自费部分,可以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子女的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支付。

(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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