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赖着不给 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在上班途中摔伤致残,法院判决单位支付职工各项损失30余万元,但面对法院生效判决,账户有60多万元资金的企业和包工头,却一直不肯支付赔偿款。近日,司法大拜年启动后,涪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这一事实后,立即进行强制执行,对该企业和包工头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和划扣。
■张永春何香锐记者赵利宾
据了解,申请人任某原在绵阳某公司承建的一工地工作。某日,包工头邱某某通知工作人员上班,任某在上班途中搭乘同事陈某的摩托车时发生意外,从车上摔下后导致颅脑损伤,并致重度智力缺损,后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事发后,任某向涪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包工头邱某某、绵阳某公司赔偿任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邱某某和绵阳某公司一直不履行支付赔偿义务,多次催要无果后,任某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绵阳某公司、邱某某的银行账户上共有存款66万余元,属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恰逢近日司法大拜年活动,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遂依法及时将被执行人的所涉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在异议期后进行了划扣,任某顺利拿到了赔偿金。
据介绍,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了全国范围主要财产形式,通过网络查控基本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所有财产进行查看,查询结果更具公信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全面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登门临柜”执行方式,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减轻了执行人员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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