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274天
绵阳城区天蓝水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记者陈冬冬摄
昨(27)日,市环保局公布近期绵阳市围绕“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个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办理情况、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情况、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今年截至12月26日,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47天,达标27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0%。
■记者胥江
目前,绵阳市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截至12月26日,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47天,达标27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0%。环境空气六项指标表现为“三降三升”,二氧化硫同比下降26.5%、一氧化碳下降21.4%、PM2.5下降5.2%;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3.4%、PM10上升1.8%、二氧化氮上升0.3%。
截至目前,全市7家水泥企业中,2家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3家正在实施改造,预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完成270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比例达到99.67%;初步完成全市231家砖瓦企业污染整治,完成了13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限期治理。
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绵阳市共接到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共33批161件(来电84件、来信77件),加星重点件35件,重点件占交办绵阳市案件总数的21.7%。接件后,绵阳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移交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立查立改,列出清单、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分阶段有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12月7日,绵阳市已办理并上报161件,其中办结161件,属实148件,不属实13件,全部公开信息。
据悉,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绵阳市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投诉举报件497件,今年减少336件,“回头看”期间绵阳市受理总量同比下降67.6%。
下一步,绵阳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抓实抓细水、大气、土壤三大环境治理工程,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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