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植入公益宣传牌“入侵”小区

绵阳晚报 2018-07-06 13:06 大字

小区被植入的广告牌

“绿化带本来是小区的一部分,每天回家看到也舒心。民营医院广告牌安在那里,还打着文明城市的旗号,看到真的糟心。”近日,有多位市民打进本报热线2395666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绿化带出现了看似是公益宣传标语牌,实则却植入了一家男性专科医院广告,让人很是反感。

昨(5)日,记者分别走访绵阳市多个小区发现,这些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针对住户的反映,物业公司均表示:该医院在上门推销时都称是公益行为,也未收取任何费用。物业公司同时表示,将尽快对广告牌进行拆除。

■记者刘晓东实习生周雪文/图

1.小区物业:误以为是公益宣传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河某小区,首先在小区门卫墙上看到一块大牌子。牌子上方是“绵阳九州男健与您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其下标注了地址和电话;下方是便民服务,包含报警电话、火警电话、急救电话等。

走进小区,几米外便能够看到正对大门的花台中央插着一块印有“绵阳九州男健”几个大字的宣传牌。走近细看,发现宣传牌上方还印有一排“请爱护花花草草”等小字。

记者发现,整个小区不管是在显眼的花台,还是在不起眼的角落,这样的广告牌随处可见。“这些牌子是昨天上午才插上的,绵阳九州男健的一行人说是给小区做公益宣传,保护绿化,我们就应允了。”据物业公司一位姓黄的先生介绍,他们也没有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现在既然有住户提出意见,今天下午就把这些牌牌都拆除了。”黄先生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相邻的两个小区走访,并未发现类似的广告牌。其中一个小区的门卫告诉记者,他们绝不允许此类广告进入小区。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随后来到经开区红星小区,在绿化带里,零星发现了“绵阳九州男健”的广告牌。小区门卫告诉记者,这些广告牌都插了一个多月了,附近的小区都有。

昨日下午,记者还到了游仙区世纪山江小区走访。记者绕了大半个小区都没有看到市民反映的广告牌,最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一块印着“绵阳九州男健”的广告牌,与其他小区内看到的一模一样。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邓女士告诉记者,物业公司不允许广告入驻,记者发现的那块广告牌,可能是“漏网之鱼”。

另据了解,高新区一位市民也反映,她所在的小区也有绵阳九州男健的广告牌,而就在昨天上午,这些广告牌被悄然拆除了。

2.市民声音:设计得再巧妙也是广告牌

针对小区出现绵阳九州男健的广告牌,不少市民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每次去游仙,都能遇到他们的人给我发传单,看到这些男健广告,简直脸红。”一位女性告诉记者,没想到他们还把广告打到小区里来了。

“不管他打的什么旗号,设计得多巧妙,广告牌就是广告牌,而且这是一家男性专科医院的广告,我们觉得安在小区内不合适。”市民彭女士对这种广告行为很反感,认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小区物业都不该放进去。

采访中,另有市民提出,即使同意广告进入小区,也应该征得业委会同意。

3.律师说法:事前须取得业委会同意

那么,类似广告想进入小区,应该按什么程序?是否如市民所说,要通过业委会同意?物权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刘吉熙律师,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利用公共部分从事商事活动应经代表小区业主的业委会同意,具体实施过程由服务小区业主的物业落实。

同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所以进一步说明物业无权单方决定上述广告进入小区,物业允许相关广告进入小区必须事前取得业委会的授权或同意,且所得收益应用于专项维修或其他业委会决定的用处,物业无权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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