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村级纪检员“探头”作用 游仙强化基层监督严防“微腐败”
本报讯(记者谢艳)“村级纪检员李建蓉在我们村真正发挥了信访化解‘稳定锚\’、社情民意‘意见箱\’、违规违纪‘预警灯\’的作用,村级纪检员不再是空岗!”近日,游仙区建华乡石垭村党支部书记张家辉在该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季度巡查中向区纪委反馈。
走社入户找问题,才能当好群众的“代言人”。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途径单一,基层“细枝末节”的问题难以引起重视等问题,游仙区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在各村(社区)设立“村级纪检员”,并率先选择建华、石板等4个乡镇开展试点,李建蓉等32名村(社区)纪检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选举产生的。“村级纪检员”作为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触角”,他们深入社区,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走访入户、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在当地产业发展、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工程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并利用微信平台,将问题及时报告给镇纪委,由镇纪委系统梳理后直接向村支“两委”反馈并敦促整改。整改结束后,由村级纪检员出面向村民作出解释答复。“我是被社区24名党员选举出来的纪检员,只要我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率先清正廉洁,做到自身腰杆硬,就不怕监督不到位,干部乱作为了。”建华社区纪检员王菊蓉表示。
为强化基层“微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探头”作用,彻底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游仙区按照“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理念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在试点乡镇建立“村级纪检员”管理和日常考核、学习教育、党纪党规测试等制度,并对村级纪检员的职责进行精准定位。
李建蓉告诉记者,“自己的日常工作包括对村级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宣传、监督检查、作风查纠、信访调解和参与村(社区)事务决策等,必须按要求监督所有的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不断加强廉洁自律,确保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此外,为防止“村级纪检员”职能发挥不到位、空岗等短板问题,游仙区还将问责贯彻工作始终,属村级纪检员监督职责范围内被立案的问题,必须倒追“村级纪检员”责任。
截至今年9月,游仙区试点乡镇纪委累计“面对面”初步核实案件32件、谈话提醒35人次、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16人次、公开检讨8人,立案4人次。村级纪检员通过与村(社区)干部群众零距离接触,及时有效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村(社区)支“两委”干部直接接受监督、温馨提示、时时敲警钟,倾向性、苗头性错误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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