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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文明现象市民随手拍”活动通告

绵阳日报 2017-07-31 07:35 大字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建好文明城市是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增强市民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将在绵阳建成区开展“不文明现象市民随手拍”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拍摄人员

凡是关心支持文明城市建设的热心市民(志愿者)均可参与拍摄。

三、拍摄范围

绵阳建成区范围内的不文明现象。

四、拍摄内容

(一)不文明的交通现象1.司乘人员向车外抛洒杂物,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2.机动车越线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随意变道;

3.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4.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5.驾驶员开车抽烟、接打电话;

6.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

(二)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不文明现象

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举止粗鲁、随地乱吐乱扔等;

2.店铺跨门经营、露天烧烤乱排油烟;

3.宠物随地便溺不予清理;4.垃圾乱倒、乱贴乱画,乱牵乱挂;

5.损坏公共设施,踩踏毁坏花草树木;

6.城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

7.商家宣传、广场舞音乐等噪声扰民;

8.游商乱摆摊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贩卖商品。

五、拍摄要求

1.拍摄的内容用图片或30秒以内的视频资料报送。报送时注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

2.拍摄者要对拍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

六、参与方式

拍摄者关注“文明绵阳”微信公众号,将不文明现象的图片、视频发送至“随手拍”专栏。所报信息经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属实且要素齐全,给予举报者微信红包奖励(图片5元/次、视频10元/次)。同一微信号每天报送信息不超过5次。

七、处罚办法

1.此次活动所报送的图片和视频公安交警部门将作为违法处理的证据使用,对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给予教育、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对符合《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条件的行为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3.对典型不文明行为将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文明绵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曝光。

咨询电话:2536307特此通告!

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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