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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外墙晾衣架“被强拆” 律师说法:违规安装构成侵权

绵阳日报 2017-07-06 07:11 大字

□本报记者陈荣

7月3日,游仙区香榭里小区业主王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我在自己阳台上搭建的晾衣架,被物管强制拆除,这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的合法利益。”4日,记者就王女士反映的晾衣架“被强拆”是否侵权一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反映外墙晾衣架“被强拆”

“物管说我家的晾衣架不是收缩的,就给强制拆除了,现在晾衣架还被丢在地上。我的主张是,按物业的规章制度办,物业无权强拆。”香榭里小区26栋住户王女士说。

香榭里小区物业公司客户主管包女士告诉记者,6月27日下午,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小区巡查时,发现王女士家客厅阳台外墙的侧面,正在安装一款超长的晾衣架,便告知王女士爱人,外墙属小区公共区域,不允许安装超长晾衣架,一是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二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他们自行拆除。王女士的爱人说装修工人已下班,同意第二天拆除。28日我们打电话与王女士爱人沟通,他不同意拆除。物管公司又给王女士发短信通知拆除。7月3日,在王女士不愿自行拆除的情况下,物管会同小区业委会一起对晾衣架进行了拆除。

说法违规安装构成侵权

阳台外墙安装晾衣架构不构成侵权,记者采访了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德平。

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小区住宅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有依共有用途进行使用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记者采访的事实,谢德平认为,阳台本就可以安装晾衣架解决业主生活必需的晾衣问题,但业主却在阳台外墙的侧面安装超长晾衣架,不仅侵犯全体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物管公司会同小区业委会在沟通无效且没有发生侵犯业主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情况下,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拆除业主违规安装的超长晾衣架,应当得到认可。但是,如果因该拆除行为造成业主的晾衣架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业主可以与物管公司、小区业委会协商赔偿事宜,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谢德平律师特别提醒,当事人通过私力救济处理争议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好限度,即以不引发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为限。一旦感到可能发生冲突、局面无法控制时,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停止私力救济,并通过报警等方式处理。原有争议可提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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