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出国旅游向出管局申办护照
本报讯昨(18)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刑侦支队)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注的出国护照办理、打击破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市民咨询:我今年国庆假期想带家人出国旅游,请问如何办理出国护照?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普通护照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可采集指纹。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出国劳务的,提交劳务中介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对外经济合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交劳务项目说明书1份,提交四川省商务厅备案登记表、绵阳市商务局备案登记表原件各1份。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一市民咨询:如果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如何获得保护?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回答:今年决定修改的刑诉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据相关条例,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根据相关条例,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记者丁影)
5月21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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