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酒驾摩托 扣分挨罚遭拘
本报讯21日,交警在城区查酒驾时,一小伙未戴头盔醉驾摩托,且所持证件不能驾驶摩托,被交警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12分,并处罚金1000元,行政拘留15日。该小伙也是绵阳市自严查酒驾以来,首个被拘留的摩托车驾驶人员。
当日17时许,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御营大桥路口查酒驾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便上前提醒。不料摩托车驾驶员一开口,一股浓浓的酒味便扑面而来。于是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测。小伙下车后,走路踉踉跄跄,几乎连车都撑不住了。经过酒精测试,小伙的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醉酒驾驶。该小伙张某称,中午他“只喝了5瓶啤酒”。交警经查证,张某的驾驶证属于B证,按规定不能驾驶二轮摩托车。最后,张某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被约束至酒醒。交警对其作出暂扣其驾驶证3个月、记12分、处罚金10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杨尚云本报记者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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