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金店“顺手牵羊”拘役3个月罚款3000元
本报讯(兰有斌记者陈元松)女子光顾金店,“顺手牵羊”盗走金耳环,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记者从江油法院获悉:女子郭某芬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郭某芬生于1967年,小学文化,江油市新兴乡中源村人。案发前,郭某芬在江油城里务工,租住于城郊太平镇新华村。2019年4月30日午后1时许,郭某芬休假逛街,来到江油纪念碑汇星百货一楼某品牌金银首饰专柜,打算以自己佩戴的一对6.65克的黄金耳环兑换一根金项链,并很快与柜员陈某某达成换购协议。然而,就在换购完成后,她趁陈某某忙着接待其他顾客之机,盗走柜台上的黄金耳环一对,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陈某某发觉一对黄金耳环被盗后,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取卖场内外监控摄像头,将嫌疑人郭某芬锁定。5月7日,郭某芬因涉嫌盗窃,被江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鉴定,赃物黄金耳环价值1809元,公安机关追回后已及时发还失主。
今年7月,郭某芬因犯盗窃罪,被公诉至江油市人民法院。在庭审中,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盗物品已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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