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撞死人逃逸“实习司机”领刑两年半

绵阳晚报 2018-06-11 07:36 大字

本报讯(兰有斌记者陈元松)90后小伙学开车未满实习期,大清早撞死人还逃逸。前不久,江油法院就半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唐某生于1994年7月,江油市二郎庙镇人。他曾于2016年9月18日考取驾照,在2017年9月10日案发当时仍未满1年的实习期。

案发当天早上5时许,唐某从家中出发,驾驶自己的川B32×××红色轿车载送亲戚去重华镇。6时许,唐某在独自驾车返回,途经重华镇东郊双河村一组路段时,由于意识恍惚、处置不当,竟然将当地一位早起散步的47岁妇女王某撞飞……一想到自己驾照还没满实习期,唐某顿时被吓傻了,压根儿没有考虑伤者情况,更没有停车报警等候处理,而是迅速加大油门驾车逃离现场。

受害者王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系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急性死亡。

事发当天上午11时许,在办案交警的劝导下,唐某主动上江油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积极交代罪行。案发后,唐某又向被害人的亲属给予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2017年9月19日,唐某被取保候审。今年初,江油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而后,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宣判后,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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